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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 石阡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一)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三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由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三)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三、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地点:石阡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可微信、qq或电话报名)
主办单位:石阡县人民医院 主 编:王 波 编 审:李佳凌 编 辑:李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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